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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
青远路
邮 编: 300380
电 话: 022-273926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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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使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留言簿:1.请自觉遵守“爱国、守法、自律、真实、文明”的原则;2.请不要发诋毁、侮辱、诽谤、淫秽等内容的文字;3.请不要发垃圾广告信息;4.网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范围中不适合发表内容。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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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 看 留 言
 

姓名: aaaaaaaaaaaa
时间: 2008-08-02 10:09:28
标题: 快点
留言: 快点   谢谢
回复: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六个月,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,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三个月。审判员符合法律规定回避的可以更换。 新华律师事务所 乔汝木
 

姓名: 小李
时间: 2008-07-23 09:23:50
标题:
留言: 我在2004年为朋友担保5万元贷款,因其生意经营不善现已躲债出走。银行找到我,可我于去年公积金贷款新买的房,【我是一个职工】现在扣除还贷还剩475元工资。买房贷款18万要还25年。请问法院能够扣我工资还担保贷款吗
回复: 您好,您有担保还款的义务,但法院一般会考虑你的生活状况.                     新华律师事务所 乔汝木
 

姓名: 张洁
时间: 2008-07-20 13:35:11
标题: 请问:平房确权,诉讼费是多少?
留言: 老夫妻十几年前去外地工作,将住房(一处村里平房)交予侄子照管。现在退休回来一看房子已在侄子名下,
现在聘请律师起诉。请问:案由:村内平房确权,诉讼费是多少?
回复: 您好:   有关此类诉讼应该到村子所在镇的法庭立案,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会根据您的案子标的额来确定.
 

姓名: 王萍
时间: 2008-07-17 12:10:36
标题: 大寺镇法庭在哪
留言: 大寺镇法庭在哪,30000余元的买卖合同纠纷,在大寺法庭能立案吗?每个工作日都可以立案嘛,电话是多少?谢谢
回复: 您好:   大寺法庭设在计划生育站二楼,合同纠纷作为经济类案件应该在西青法院立案,工作日都可以立案.大寺法庭只有周一、三接受立案。
 

姓名: 王艳
时间: 2008-06-30 17:33:35
标题: 大寺镇法庭在哪?
留言: 大寺镇法庭在哪?是否受理票据纠纷?每个工作日都立案吗
回复: 您好:票据纠纷案件的受理归西青法院立案庭,请到西青法院立案庭咨询。地址: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
 

姓名: 天兵
时间: 2008-06-03 07:10:58
标题: 再签定租赁合同有效吗
留言: 我已与单位签定三年租赁合同,还有一年多到期,单位又要与我续签二十年租赁合同,请问续签的合同是否有效?
回复: 您好。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七十七条: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合同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该办理批准、登记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”本案中,您作为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将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20年,原合同继续有效,租赁期限自原合同成立时起算,租期为20年。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九十三条: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合同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。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,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。”本案中,您可与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将原租赁合同(租赁期限为3年的租赁合同)解除,原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。然后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订立新的租赁期限为20年的租赁合同,租赁期限从新合同生效时起算。 注意: 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四条:“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。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……” 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五条: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” 新华律师事务所 乔汝木
 

姓名: 婷婷
时间: 2008-05-24 21:29:39
标题: 请问法院可以解决吗?
留言: 您们好!
     我在杨柳青租了一个底商,签的是一年的协议,房租已全付,我用了不到俩个月。我有急事必须得回老家,以后不在天津了,我向房东退房,他不给我退所剩的10个月租金。
    我们违约责任第一条:甲乙双方提前收回房屋或退回房屋,有提前30天通知对方,并赔偿对方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,
    请问我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我所剩的10个月租金吗?
     谢谢
回复: 您好: 您可到我院立案庭起诉立案。地址: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
 

姓名: grace
时间: 2008-05-16 13:43:07
标题: 咨询
留言: 您好。我公司有一份合同已经在07年5月份履行完毕,(合同是06年签订的)但对方至今仍有欠款未付。我公司想起诉解决此问题,对方的注册地点在西青区。请问:1、此案件的诉讼时效截止到那天?2、诉讼费用是多少?3、我们到那个法庭可以起诉?4、需要准备那些材料?
回复: 您好: 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第一百三十六条:“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:(一)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;(二)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;(三)延付或者拘付租金的;(四)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。”第一百三十七条:“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。……” 2、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十三条:“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:   (一)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:   1.不超过1万元的,每件交纳50元;   2.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纳;   3.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纳;   4.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纳;   5.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   6.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纳;   7.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纳;   8.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纳;   9.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纳;   10.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……” 3、可到西青法院立案庭(西青区杨柳青镇青远路3号)咨询或起诉。 4、如果起诉,需要提供诉状、合同、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明、需要委托代理人的还要提供委托书等材料。 新华律师事务所 乔汝木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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